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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率浮动 保障应跟人不跟车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3-18 09:01 浏览:28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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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建议一:主动被动出险应当区分   针对保险费率只与理赔次数挂钩的做法,有车主认为有失公平。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徐晓华表示,应当在实际考量中对于“主动出险”和“被动出险”加以区分。   “车辆出险的情况分很多种,有时候是自己操作不当导致发生事故,在责任判定的时候是你的全责,这算是主动出险;但...

  建议一:主动被动出险应当区分

  针对保险费率只与理赔次数挂钩的做法,有车主认为有失公平。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徐晓华表示,应当在实际考量中对于“主动出险”和“被动出险”加以区分。

  “车辆出险的情况分很多种,有时候是自己操作不当导致发生事故,在责任判定的时候是你的全责,这算是主动出险;但是要是自己开着好好的被别人撞了,完全是对方的全责,这种算是被动出险。”徐晓华建议,未来在实施费率浮动政策时应当考虑到这一因素,对于被动出险者的费率浮动适当放宽。

  此外,北京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念念建议,车险费率浮动应当跟交通事故严重性挂钩。“比如说,酒后驾车造成事故,对这种明知故犯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也应当在保险费率方面得到体现。”

  建议二:费率浮动应更多“跟”人

  徐晓华同时建议,目前车险费率浮动的政策主要是针对车,但也应当适当考虑人的因素。“比如说一个车主,买了车5年以来都没有出险,按照规定应当在第6年享受到4折的优惠费率,可是一旦这位车主想要换辆新车,怎么办?”他表示,目前北京消费者的换车时间大都在5年左右,如果多年不出险换来的优惠费率随着换车而消失,那么对于车主是不公平的。

  由此他建议,费率浮动的政策应该“跟”人,以保障车主利益。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也表示,有了完善的车险信息平台后,将来不妨创设车主保险卡取代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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