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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总部在北京,受政府委托,主营健康险业务。

人保惠心无忧综合意外保障计划(30万)

产品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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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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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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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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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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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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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亮点

    • 01

      高性价比

      30万意外+3万意外医疗+150元/天意外住院津贴,一年仅需180元!

    • 02

      高赔付比例

      意外医疗费用100元免赔、社保范围内100%赔付!

    • 03

      广覆盖人群

      10周岁-65周岁、1-4类职业人士皆可保

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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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 保险公司及机构说明 : 本计划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健康”)承保,面向全国销售,人保健康在以下地方设有分支机构:北京、上海、深圳、陕西、江西、新疆、青岛、云南、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天津、福建、广东、四川、河南、河北、安徽、大连、湖南、山西、湖北、内蒙古、吉林设有分支机构。
  • 投保年龄 : 出生满28天-65周岁。
  • 投保关系 : 仅限为投保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购买。
  • 职业要求 : 本计划仅限《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中规定的 1-4 类职业投保。但 4 类职业中,以下职业不能投保:204(木材加工工人)、60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地上工人)、703(金属矿技术人员)、902(油气开采技术人员)、1503(家俱制造工人)、2705(造修船技术人员)、3004(玻璃制造工人)、3904(货车司机及随车工作人员)、4302(装卸搬运工人)、6206(广告招牌架设人员(非高处))
  • 外籍人士 : 本产品不支持外籍人士投保。
  • 投保份数 : 本系列产品(10万、20万、30万、40万、50万)5个方案只能选购其中一种,每人限购一份,多购无效,其中4类职业及60-65周岁最高投保30万,请您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案投保。
  • 保障区域 : 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生效时间 : 仅限投保后第3日零时生效。
  • 医院要求 : 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昌平区、兴隆县、三河市(此三个地区医院为2018年6月1日起新增))所有医院除外。
  • 免赔额 : 意外险医疗免赔额每次100元;意外住院津贴3天免赔,每次最高以90天为限,全年最高累计以180天为限。
  • 赔付比例 : 投保地社保范围内100%给付。
  • 保额说明 : 若被保险人已获得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险的补偿,意外伤害医疗总保额提升为保险金额的105%。
  • 未成年限额 : 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额须符合投保当时监管机构要求: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累计身故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累计身故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特别提示 : 1、退保金额支付方式:办理退保, 退保资金将由人保健康退回投保人的银行账户。
    2、理赔款的支付方式:由人保健康支付至被保险人的账户,对于理赔金的领取人为非被保险本人的案件,要求提供关系证明或委托转账授权书,可转至对应监护人或受益人账户。
    3、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请第一时间(24小时内)拨打中民报案电话400-8822-300进行报案及咨询。
  • 保单说明 : 本计划为网络销售产品,仅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发票说明 : 本计划仅提供电子发票,投保成功后电子发票下载链接后会及时发送到您投保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如未预留邮箱,则会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投保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请注意查收邮件或短信。
  • 查询和验真 : 您可拨打人保健康的客服热线咨询4006695518/95591查询、验真。
  • 监管评价 : 1、偿付能力告知:【公司偿付能力告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0%,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
    2、风险综合评级:【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评定为A类。
  • 理赔指引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电话4006695518 ,95591,具体理赔结论以保险公司审核为准。
  • 如实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您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可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1)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2)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的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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