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 财富保险的权益如何划分?
有少数客户前些年投保了财富保险,因婚姻发生变故,担心已买的保险会陷入财产分割的困扰,想要知道财富保险的权益该如何划分?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具体分析。首要任务便是确定这份财富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此为基础才能进一步明确合理的权益划分方式。
如果是婚前购买了财富保险且已交清全部保费,那么该财富保险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此时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已在婚前确定,其现金价值及后续收益都源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投入,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离婚时自然不参与财产分割。例如,张女士在结婚前一年购买了一份储蓄型终身寿险,一次性交清了所有保费,即使离婚,这份保险的权益也全部归她个人所有。
1、婚前购买财富保险,婚后继续用个人财产缴费,只要能证明缴费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如个人婚前存款、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等),且做到账户隔离,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混同,该保单的现金价值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离婚时该保单权益既然归投保人所有。
2、婚前购买财富保险,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缴费:这种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费所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个人缴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则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婚后购买的财富保险,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涵盖了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
倘若婚后购买财富保险所用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多数情况下,这份财富保险及其产生的收益,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法律是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的。对于很多婚后人士、特别是家庭主妇、缺乏资金的安全感,出于对未来的担忧,可能会在配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购置一份财富险,以此作为生活的 “安全垫”。如果对方不知情,一般也不会涉及到法律纠纷。这份保险便成了她们心中隐秘的安全感来源。
财富保险类似一个独立于银行体系的长期资金管理账户,具备长期契约性、收益确定性与安全性等特征,通过保险合同实现强制储蓄与风险隔离。其中,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是最近几年比较热门的险种。
例如,以下产品:
太保人寿 “ 蛮好的人生年金保险 (互联网) ” 是一款快返型年金险,保单第 5 年末开始领取年金。
以 35岁女性为例,若每年缴纳 10 万、共缴 5 年(总投入 50 万),具体收益如下:
● 第 5 个保单年度,给付【 22800 】元祝贺金;
● 从第 6 个保单年度起,每年领取【 11994】 元祝福金至终身;
此外,若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将额外赔付身故金。
爱心人寿守护神终身寿险尊享版是一款兼具保障功能和资金增值功能的人寿保险产品,其核心特点是保额和现金价值会随着时间按固定比例逐年增长,且保单第二十年后,保单现价和身故金趋同。
同样以 35 岁女性为例,若每年缴纳 10 万、共缴 5 年(总投入 50 万),具体利益如下:
● 保单第5年年末,保单现价为【522600元】已超过已交总保费;
● 保单第10年年末,保单现价为【590780元】;是已交保费的1.18倍;
● 保单第35年年末,保单现价为【1094600元】达已交保费的2.19倍;
保险期间可以根据减保来提取保单现价,若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一次性赔付身故金。
太保人寿蛮好的人生年金保险(互联网)的特点是领取灵活,第 5 年起即可领取年金,对于想要补充养老的人群、是非常省事的规划。
爱心人寿守护神 2.0 终身寿险(尊享版)的核心优势在于现金价值增长迅速,若不设置减保,可实现保单利益最大化。
总之,财富保险无论婚前婚后购买,都承载着人们对财富、保障、规划等多方面的需求与期望,是个人和家庭进行财务规划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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