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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保险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股份代号为1508.HK)旗下唯一的直保财险公司。

“菁选医疗”综合意外保障计划(社保版)

产品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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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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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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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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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保
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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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月缴 年缴 若选择月缴,首次需缴{@BaseDetailsPageInfo.monthPeriods}个月保费,第{@BaseDetailsPageInfo.monthPeriods + 1}个月开始逐月扣费
承保职业
{@BaseDetailsPageInfo.jobLevelT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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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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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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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亮点

    • 01

      保障全面

      提供涵盖一般意外伤害、疾病住院医疗保障,公共交通工具、节假日意外双倍赔付!

    • 02

      高性价比

      疾病医疗保障精选产品,228元/年起,性价比高。

    • 03

      住院津贴保障

      可选住院津贴,符合条款要求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赔付意外住院津贴!

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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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 保险公司及机构说明 : 1.本产品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在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湖南、贵州、江西、云南、安徽、湖北、重庆、陕西、宁夏、甘肃、四川、青海新疆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无分支机构区域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较慢的问题。
    2.省级分支机构: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38弄6号3楼3-1、3-5、3-6单元、5楼,021-68075888
    落地服务机构: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38弄6号3楼3-4单元,021-68075611
  • 投保年龄 : 本保单承保投保时年龄在出生满30日(含)至49周岁(含)(续保的最高年龄可至56周岁(含))之间,能正常工作或者生活,且已经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拥有公费医疗身份的自然人。
  • 投保关系 : 本人、配偶、子女
  • 职业要求 : 1-4类(具体详见大地保险工作类别表
  • 外籍人士 : 本产品支持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投保,但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拥有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
  • 投保份数 : 本计划每个被保险人只能购买一份
  • 保障区域 : 本保单承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发生的保险事故
  • 等待期 : 本产品因疾病导致的住院医疗责任等待期为90天,一般住院津贴责任疾病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从保单生效日开始计算。
  • 医院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赔付比例 : 1、本产品承担二级及二级以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符合就诊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给付范围和标准的、医学上必要的医疗费用;因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补偿以及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后按100%赔付,门诊检查费用限额300元。
    2、本保单承保住院医疗费用,包括社保内医疗费用和社保内分类自负医疗费用。疾病住院等待期90天。被保险人每次发生的符合本保单所约定的合理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每次扣除免赔额200元和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赔偿后,按100%的比例进行赔付。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保身份投保,但未以有社保身份就诊并结算医疗费用,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比例为60%。
    3、本产品住院津贴只承保“一般住院津贴责任(基础版除外)”,在保单生效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为期30日等待期届满后患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对被保险人实际合理的住院天数,给付一般住院津贴日补贴金额,每次住院津贴给付天数以30天为限,保险期间内一般住院津贴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90天。因相同原因再次住院间隔不超过30天的,视为同一次住院;“住院补贴”无免赔天数。
  • 保额说明 : 本产品意外伤害、节假日意外伤害、公共交通意外伤害(基础版除外)责任可累计赔付。
  • 未成年限额 : 未成年人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对于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不论投保一家或多家的人身保险,身故保额累计不能超过20万元;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保额累计不能超过50万元。不包含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 特别提示 : 1、投保前请仔细阅读此保险的《重要提示 》、《投保须知》、《产品条款》、《客户告知书》、《费率表》、《保单样本》。 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责任免除、保险责任、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
    2、本产品基础版计划不包含公共交通意外伤害-汽车、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轮船、公共交通意外伤害-火车(含地铁、轻轨)、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航空、一般住院津贴责任。
    3、本产品不承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赛马、赛车或者蹦极以及其他风险程度类似的高风险活动,竞技性、职业性运动。
    4、本产品不承保在境外医院、中外合资医院、康复中心、联合诊所、特需(色)门诊、特需病房等非保险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 续保(不保证续保) : 本产品仅提供一年期保障,保险公司未停售本计划且被保险人符合续保条件的前提下,可续保本产品。请在保单到期前30天或到期后7天内申请续保,不同年龄的投保限制或保险公司的调整会对产品保障内容、保费产生影响,续保时请以最新页面展示的保险计划为准。注:(1)若被保险人上一年未发生理赔,续保时无需重新填写健康告知,续保的保单可免除疾病等待期。(2)若被保险人上一年发生理赔,续保时需保险公司人工审核,若审核通过,则可续保,续保的保单可免除疾病等待期。
    若首次投保本产品时的计划为基础版,续保仅支持续保基础版,不可续保到其他计划。
  • 转保说明 : 若被保险人上一年通过中民保险经纪购买同类产品且无住院医疗报案记录的,可续保本产品,同类保障责任可免除等待期。(符合转保条件的客户,续保本产品时生效时间必须与上一年保单无缝衔接上。
  • 保单说明 :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成功之后会将您的电子保单发送至您投保时指定的电子邮箱。
  • 发票说明 : 本产品可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保成功之后,可向中民在线客服提出申请或拨打大地财险公司电话95590提出申请,届时会将您的电子发票发送至您投保时指定的电子邮箱和手机短信。
  • 查询和验真 : 您可登陆大地官网输入保单号验真或致电95590进行保单和产品查询。
  • 监管评价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该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中国大地财险保险股份有公司官网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您可登陆保险公司官网(http://www.ccic-net.com.cn/gkxxpl/zxxx/cfnlbgzy/)公开信息披露专栏查询更多偿付能力相关信息。
  • 理赔指引 : 若发生本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事故,相关人员需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保险人(大地保险,24小时报案电话95590)进行报案。若因其未能及时报案导致保险事故真实性等无法核实的,被保险人等相关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 服务说明 : 1.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有任何报案或者如发现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保险公司投诉,24小时投诉电话:95590及在线服务访问地址:http://www.95590.cn。
    2.可在线上完成投保流程,部分业务无法在线完成批改、保全、退保、理赔,如您有相应需求,您可以拨打95590 客服热线咨询了解,详见《投保提示书》
  • 支付方式 : 本产品由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及代收保费。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便完成保费支付。所有保费最终由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给承保本产品的保险公司。
  • 如实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您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可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1)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2)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的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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