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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财险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部在深圳,提供各类财产保险与短期人身险业务。2016年2月5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亚太超人意外险

产品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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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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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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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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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保
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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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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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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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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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亮点

    • 01

      价格实惠且性价比高

      一年299元,即可享100万意外伤害,30万猝死,3万意外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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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猝死保障,最高30万保障

      可选猝死保障,使保障更加全面。

    • 03

      四种保障方案

      5万,10万,50万,100万保障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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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医疗赔付比例高

      最高3万元意外医疗费用,0免赔,包含门诊,社保范围内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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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总保险金额可达133万

      针对高净值人群最高保额可达133万,充分满足高端人士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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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投保

      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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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 保险公司及机构说明 : 本计划由亚太财险承保,目前以下地区有分支机构: 深圳、香港、广东、海南、北京、山东、江苏、苏州、上海、浙江、宁波、天津、河北、安徽、福建、四川、湖南、湖北、河南、辽宁、重庆,陕西、内蒙古、云南。
  • 投保年龄 :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年满18至60(含)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士可投保。
  • 投保关系 : 本人,子女,配偶,父母。
  • 职业要求 : 本产品承保职业类别为 1-3类。除外职业或工种:矿产资源作业,水上水下作业,高空作业(2米及以上),电力高电压作业,森林砍伐作业,化工、有毒及危险物质生产运输,水上运输,机械设备制造加工操作,金属/合金冶炼操作,海洋、特种养殖作业,救灾抢险、消防爆破、缉毒及防爆警察,潜水,拳击或足球职业运动员,货车司机、建筑工人或海外务工人员以及其他《亚太财险意外险职业分类表》(点击查看)中规定的4-7类职业。
  • 外籍人士 : 不可投保
  • 投保份数 : 本产品限购一份,多投无效。
  • 保障区域 : 本计划承保区域为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拓展承保被保险人在境外发生的身故及残疾责任,理赔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出具的死亡证明。如在国外发生意外伤残:理赔时需符合国内《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2013年6月8日联合发布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 生效时间 : 支付成功后第三日零时生效。
  • 医院要求 : 意外医疗仅限中国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但北京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天津静海区、河北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兴隆县、馆陶县,辽宁铁岭以及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均不在赔付范围内。(不承保被保险人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按摩、推拿、针灸等物理治疗或康复性治疗以及心理或精神病治疗等,详见保险条款。)
  • 免赔额 : 意外医疗赔付,0元免赔。
  • 赔付比例 : 意外医疗赔付标准:被保险人因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在公立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医院诊疗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符合诊疗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的医疗费用,0元免赔,按100%的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特别提示 : 1.接保险公司通知,本产品在2019年8月30日起,猝死责任认定为:突然发生急性疾病,且在疾病发生后即刻或者在 6 小时(含)内死亡。该急性疾病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自身未知且未曾进行诊疗而在保险期间内突然发生的。(其他内容,详见条款)
    2.每次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以保单列明的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3.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门诊治疗者自保险期间届满日起计算,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计算,以180天为限。
    4.接保险公司通知,本产品在2019年8月12日更新条款:亚太财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9年8月12日启用)注册编号:C00003832312019062719602,在2019年8月12日前投保的客户适用旧条款:亚太财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6版)条款(2019年8月11日停用)(亚太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6】(主) 113号。
    5.接保险公司通知,本产品在2019年11月1日更新条款: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9年11月1日启用)注册编号:C00003832522019090505722,在2019年11月1日前投保的客户适用旧条款:亚太财险附加个人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2016版)(2019年10月31日停用)(亚太财险)(备-医疗保险)【2016】(附) 129号。
    6.接保险公司通知,本产品在2020年2月27日更新条款: 亚太财险猝死保险条款(2020年2月27日启用) 注册编号:C00003831912019120500282,在2020年2月27日前投保的客户适用旧条款: 亚太财险个人猝死保险条款(2020年2月26日停用)(亚太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16】(主) 157号。
  • 保单说明 : 此保单订立均采取电子保单形式,您在投保成功后,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发票说明 :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亚太财险”官方公众号进行下载,具体下载路径:【亚太财险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验证登录】→【申请发票】→【信息确认】→【邮箱收取发票(24H内)】或致电亚太财险24小时客服热线95506申请。
  • 查询和验真 : 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您可拨打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95506 查询、验真。
  • 监管评价 : 截止2020年第3季度末,亚太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15.93%,满足监管要求。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为A类。如您需详细了解有关情况,请登录亚太财险官方网站(http://www.apiins.com)“公开信息披露”专栏查询。
  • 理赔指引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电话95506,具体理赔结论以保险公司审核为准。
  • 服务说明 : 1.投保流程:投保人填写投保信息并选择需要的保险计划,核保通过后,投保人按要求在线支付保险费。
    2.理赔流程:出险后尽快拨打客服电话95506进行报案,并根据指示提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将审核案件并对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金支付,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3.退保/批改流程:请拨打95506客服电话按照客服指引提交退保/批改申请书、保单、银行卡、身份证明等资料。本产品退保规则:保单生效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投保人申请后,本合同的效力终止,并全额退还保费;保单生效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未满期保险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4.投诉渠道:保险公司在官方网站及24小时客服热线95506受理投诉,承诺于收到投诉后的2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联系投诉处理相关事宜。
    5.如需变更保单信息、咨询保险产品和理赔信息或投诉,请联系保险公司客服热线:95506;官方微信号:apiins(“亚太财险”)。
  • 如实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您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可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1)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2)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的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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